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漾濞县人民法院院长接访日公告
2021-04-21 19:23:42
为深入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,畅通信访渠道,密切法院与群众的联系,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树立法院良好形象,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,我院决定开展“院长接访日”活动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接访时间、地点及人员
时间:自本月起,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院长接访日。
地点:本院信访接待室。
接访人员:本院院长、副院长轮流接访,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轮流参加。
二、接访方式
直接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或远程接访。
三、接访纪律要求
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来访接待有关规定,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、客观真实,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。扰乱接访秩序的,视具体情节,给予劝告、制止、批评教育和训诫,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对辱骂、殴打接待人员的,依照有关规定对行为人采取民事强制措施;对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接访其他事宜
来访群众到立案庭登记或电话预约后,按指定时间到信访接待室或远程接访终端反映诉求,自觉遵守接访秩序及有关规定;集体访应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。
立案庭应提前做好接访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来访事由登记,排定序号,按序接访。
特此公告
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
2021年4月21日